小白

《焚舟纪·烟火》后记 /安吉拉·卡特

    我开始写短篇小说时,住在一间小得不足以写长篇小说的房间。因此那房间的大小影响了我在房中所做之事的规模,而这些短篇本身也是如此。短篇叙事有限的篇幅使其意义浓缩。信号与意思可以融成一体,这点在长篇叙事的众多模糊暧昧中是无法达成的。我发现,尽管表面的花样始终令我着迷,但我与其说是探索这些表面,不如说是从中做出抽象思考,因此,我写的,是故事。

    尽管花了很久时间才了解为什么,但我一直都很喜欢爱伦·坡,还有霍夫曼——哥特故事、残忍的故事、奇异的故事、怖惧的故事、幻奇的叙事直接处理潜意识的意象——镜子、外化的自己、废弃的城堡、闹鬼的森林、禁忌的性欲对象。就形式而言,故事跟短篇小说不同之处在于,故事并不假装模仿人生。故事不像短篇小说记录日常经验,而是以日常经验背后地底衍生的意象组成系统,藉之诠释日常经验,因此故事不会让读者误以为自己了解日常经验。

    爱伦·坡书写遵循的哥特传统堂而皇之忽视我们各种体制的价值系统,完全只处理世俗。其中的重大主题是乱伦和吃人。人物和事件夸张得超过现实,变成象征、概念、激情。故事的风格倾向于华丽而不自然——因此违背人类向来希冀相信字词为真的欲望。故事中唯一的幽默是黑色幽默。它只有一个道德功能——使人不安。

    故事与色情刊物、民谣、梦境等次文学形式有关,并未受到文艺界人士正眼看待。这倒没什么奇怪,不是吗?大家都把潜意识藏进公文包吧,就像乌布老爹对付良心那样:良心太烦人,就把它丢进马桶冲掉。

    因此我动笔写故事。当时我住在日本,一九七二年返回英国,发现自己置身一个新的国家。那感觉像是醒来,极其突兀地醒来。我们活在哥特式的时代。现在,重点在于了解和诠释;但我的钻研方式正在改变。

    这些故事写于一九七〇至七三年间,按写作时间先后排列。《主人》这篇故事中,添加了对英国资产阶级小说之父笛福的一点致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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